我要回家了.....

 

將於9/18抵達家鄉

這次離開將近1年了呢!!

因為班機被內陸段給擅自改掉

更換航班的結果是 必需在美國LA機場停留24小時

想著可能可以去機場附近的海邊Santa Monica逛逛走走

 

不過....

1.提著2大卡行李 1卡小行李 2台筆電,光是行李就比我還重的我

2.英文破、西文不行的我......

或者就直接在美國機場耗掉呢?

但之前的14個小時就快受不了了

該如何做呢??

這二天上網查了很久  還沒想通~~哈....

==待續==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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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sultaha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